省安监局领导干部来我公司开展与滁州市地区危化企业负责人 谈心对话活动

发布日期:2014-11-21 浏览次数:2360


11月6日下午,省安监局领导干部与滁州危化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活动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举行。省安监局副局长张卫国、副处长刘刚、主任科员李长武,市安监局局长董学赋、副局长朱伟、刘泽斌等省、市安监局领导及来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爱国出席了谈心对话活动。金禾实业、安徽华塑、安徽泉盛、瑞兴化工等12家企业及来安县、定远县、琅琊区安监局领导等参加了谈心对话活动。

张卫国副局长首先带领参加谈心对话活动的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观看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传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及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学军就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

张卫国副局长要求参加谈心对话活动的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张卫国副局长强调,企业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必须要从以往发生的事故中认真汲取教训,全力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事故。一定要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过去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来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

张卫国副局长要求参加谈心对话活动的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入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今年9月,国家安监总局以总局令(64号)的形式颁布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规定了5个必须(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必须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严格变更管理,遇险科学施救;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排查治理隐患)和5个严禁(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连锁系统;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张卫国副局长指出《十条规定》紧抓化工企业生产安全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重点突出,针对性强;二是编制依法,执行有据;三是简明扼要,便于普及。希望企业负责人及相关管理和作业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牢记心中、坚决执行,只要企业严格执行了《十条规定》,就不会出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张卫国副局长强调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今年831日,习近平主席签发第十三号主席令,颁布了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并将于今年1231日施行。新《安全生产法》从7个方面(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对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作了进一步强化。要求无论是企业职能部门,还是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都要恪尽职守,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要求应尽的职责。

张卫国副局长在学习最后总结时强调,一是要强化红线意识,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只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才能真正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只有抓紧抓好,才能取得实效,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要强化问题意识。出过事故的企业和未出过事故的企业,都要加强忧患意识,思想上不能有任何麻痹。以前没出事,不代表今后不出事。要把强化问题意识,推动工作做真、做细、做实的重要思想方针。切实在问题查找上下真功夫,把隐患和问题都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强化法制意识。大家要运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手段管理我们的企业。要切实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自觉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要确实认识到,如果无视法律,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会付出惨痛的代价。四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安全生产关键在责任,根本在落实。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

在张卫国副局长带领大家学习后,参加谈心对话活动的我公司总经理戴世林、定远华塑董事长王圣茂、安徽泉盛总经理秦登成等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批示精神、新《安全生产法》和《十条规定》的贯彻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先后作了发言。

谈心对话活动由省安监局副处长刘刚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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