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发布日期:2019-07-17 浏览次数:8752

1、严禁将火种香烟带入生产区域内以及吸烟、酒后上岗、在岗饮酒。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违者给予降职处理,造成后果追究刑事责任。

3、严禁脱岗、睡岗或干与岗位无关的事。违者予以下岗处理,造成后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擅离岗位。违者予以下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严禁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设施。违者予以下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6、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者予以下岗培训。

7、严禁将外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或者条件的承包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个人。违者予以降职处理。

8、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攀登或使用不牢固的或没人扶持的活动跳、移动爬梯。违者予以下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9、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特殊作业。违者予以下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0、严禁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现场监护人员擅离岗位。违者予以下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